admin 發表於 2022-6-18 18:24:47

以房養老新騙局:老人貸款買“仙丹” 背債又丟房

原標題:一家生物公司裡的危險買賣:以房貸款買“灵药”,白叟背債又丟房

新元公司位於北京東三環亮馬河畔的會所已被警方貼上封條。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盧義杰/攝

張秋萍的家裡近来住進了不速之客,20多天,她抗議、報警,卻始終無法將其趕走。對方的请求隻有一個:要麼還錢,要麼賣房。

回到半年前,61歲的張秋萍本以為,本身碰到了康健與財富雙贏的機會。2017年4月,她用屋子典質貸款了240萬元,在北京新元盛業生物科技公司(如下簡稱“新元公司”)購買了號稱“灵药”的康健產品,而新元公司的承諾是,不僅代她還貸,每個月還會再付她3.6萬元。

這個項目吸引了北京很多老年人,但從本年七八月起,新元公司忽然遏制如約還貸和付錢了。每個月數萬元的債務襲擊了張秋萍們,部門白叟或遭受暴力催收,或被迫賣房,而因為一些公証文書,有的屋子乃至被低價過戶了。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從领會案情的警方人士處獲悉,北京今朝有超過200人報案,新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淑芳已被拘系,截至10月尾,涉嫌罪名暫為“不法吸取公眾存款罪”,案件仍在偵查中。

這不是北京本年初次出現類似案件。本年7月28日,中國青年報刊發報道《他們為何遭受“以房養老”騙局》,其事務始末與張秋萍的經歷很是类似:有人以投資返利、代償本息等為誘餌,誘使白叟進行房產典質告貸,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劳公証、衡宇買賣全權拜托公証。最終高息不見蹤影,白叟的屋子也過戶給了别人。

買了能賺錢的“灵药”

對於新元公司的客戶來說,法定代表人王淑芳是他們再認識不過的了。

這個自稱“痴迷钻研生命科學”的密斯,照片在公司官網幾乎隨處可見。據官網宣傳,2007年,她發現了一種名叫“酵素”的物質的真正價值,尔後喝了5年,“到40歲了還像二十幾歲”,並且,從不運動卻可連續爬120層樓梯,“創造了芳华不老奇跡”。

2012年也是新元公司建立的年份,該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王淑芳持股98%。公司的酵素產品包含“酵素濃縮液”“消化酵素”等6款,官網稱,這些酵素的推廣,“將酵素從保健品級別晋升到‘把握人類生老病死的終極密碼’級別”,其意義“不亞於100多年前為自由而戰的辛亥革命”。

在公司的會所,面對暗訪的電視台記者,王淑芳的承諾更為夸張。她說,這個技術“全國無敵”,“能把蔬菜瓜果變羽化丹”,结果超過“30一、協和、哈佛、劍橋醫院100億倍、1000億倍,你說1萬億倍它都不過分”。

事實上,在國家食物藥品監督辦理總局官網,這些宣稱能“抗朽迈、減肥、美容、治病、延命一次搞定”的產品,連保健品或藥品的核准文號也查不到。

受到質疑的還有產品的科學道理。一位生物學钻研者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酵素其實就是酶,是一種有催化功效的卵白質,人體的確離不開它,但如果口服,酶碰到胃酸會變性、分化,難以在體內合成設想中的物質,“意義其實不大”。

但許多購買者特别是老年購買者,當時並不晓得這些。

2016年4月,通過熟人介紹,張秋萍接觸到了新元公司。她的家道並不殷實,一度與丈夫蝸居在5平方米的廚房裡。上世紀90年月,他們終於分到北京北五環外的一套房,不到60平方米,丈夫那時已年近半百。

酵素彷佛給了他們糊口的另外一種可能。這套產品主打康健觀點,也為客戶設計了一套誘人的红利模式:在一按期限內,公司每個月會付出購買者一筆錢,買得越多,付得越多﹔比及期滿,公司還會在扣除實際消費額後,汐止當鋪,將原購買款如數奉還。

這些產品是論千克購買的,以“酵素濃縮液”為例,其包裝注明天天服用4次、每次10克,一個月下來就要1.2千克,每千克的價格是3750元。其他品種的價格各不不异。

多名受訪者告訴記者,他們購買產品,有的是看中康健功效,但愿能給本身或家人治病﹔有的則兼有理財象征,一次性購買數百千克,以增长每個月公司的付款,同時不領或少領產品,減少實際消費額。

付不起購買款怎麼辦?所有受訪者均暗示,新元公司推薦的辦法之一是貸款,並承諾會取代他們償還本息。受訪者被介紹過多家民間借貸公司或個人放貸者,而典質貸款,特别是衡宇典質貸款,成為最有用的籌錢方法。

典質衡宇冒險背債數百萬元

2016年的互助有驚無險,張秋萍以房貸款150萬元,訂購了400千克“酵素濃縮液”。一年的合同期裡,新元公司如約代還了本息,每個月也付出她4.5萬元。本年4月合同期滿,她共賺了54萬元,這些錢被用來還債,給老家的母親治病、修房,解了迫在眉睫。

“我也怕有風險,(第一年)賺了就好了,不做了,满足了。”張秋萍說,本身本年5月筹算退出項目,但經不住勸說,便答應再貸款買一段時間。

張秋萍從新走了一遍貸款流程。對於這個經過,多數受訪購買者的說法高度类似:先是被叮囑不要告訴後代,“因為他們觀念和我們纷歧樣”﹔有的民間借貸公司事情人員,還會告诉一套應對批貸的說辭,好比,不克不及說貸款是為了買產品。

接著,購買者被帶到了北京市的幾家公証處。依照他們的說法,公証處桌上已擺好一系列合同,他們沒被允許仔細閱讀,就稀裡胡涂地簽了字,而這些合同也沒有給他們一份。

王淑芳的代辦署理律師對此並不認同,她對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稱,購買者有能力看懂合同,這麼大一筆錢,他們應該對本身負責任,“簽合同的時候,不看,是為什麼呀?”“(出了事)不克不及說責任满是別人的,本身是被蒙蔽的。”

受訪購買者出示的銀行流水顯示,在貸款到達他們賬戶的當天,這筆錢便轉到了王淑芳之父王德立的賬戶上。王德立是新元公司的另外一名股東,持股2%。

新元公司隨後與購買者簽訂了一份《溢價回購合同》。62歲的趙哲雲說,所謂溢價,指的是她用典質衡宇貸到的290萬元,購買了773.3千克產品,待一年合同期滿,公司將以345.68萬元的價格向她回購,比原價漲了19.2%。

此中,溢價的55.68萬元將分12次按月預先付出,原值290萬元則在合同期滿後一次性返還,這也正好是衡宇典質貸款到期、須一次性歸還本金的日子。

至於貸款的每個月利錢,《溢價回購合同》稱,“為了購買產品而貸款所產生的利錢”由新元公司償還。趙哲雲的月息是2.465萬元,而貸款了350萬元的袁麗敏,合同顯示月息高達9.8萬元,“一個月的利錢,就是我一年不吃不喝的退休費啊”。白芸豆減肥,

這無疑是一場冒險式的蚯蚓腿膏,“賭局”:借使倘使新元公司取信,客戶便可斬獲遠超銀行利錢和一般理財產品的收益﹔一旦反之,對於大部門老年客戶來說,數百萬元的貸款本息,足以壓垮他們的暮年糊口。

多數受訪購買者坦言,他們原來也擔心新元公司不守承諾,但公司租用的會所讓他們撤销了顧慮。會所共3層,號稱6000平方米,位於寸土寸金的北京東三環亮馬河畔,外牆金黃,門口高挂“新元會”招牌,“(到過的人)都會信赖他們的,歐式風格,很是豪華,有時還組織沙龍、酒會,感覺公司颇有實力”。

新元公司官網稱,酵素產品可以“抗朽迈、減肥、美容、治病、延命一次搞定”。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盧義杰/截圖

有公証員稱公証時“沒看懂合同”

不测發生在本年7月。吃過產品的袁麗敏覺得,酵素並無太大结果,而有一天,她接到了催款電話,“對方說,新元公司這個月沒還利錢,以是得管我要”。

袁麗敏慌忙聯系了新元公司,幾經敦促,該公司終於代還了7月的利錢,且按放貸者的请求,付了一筆比利錢還高的滯納金。

到了8月的還款日,新元公司再次“放鴿子”了。“新元公司沒還,我就得想辦法啊,這滯納金太厲害了。”70歲的袁麗敏說,她本想安裝心臟起搏器,但不能不將攢好的9.8萬元墊付了利錢,“我一個月收入也就5000元,這個月還了,下個月怎麼辦?”

事實上,七八月的“欠息潮”囊括了很多購買者。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獲取的多位購買者與王淑芳的微信谈天記錄載明,他們不斷催問新元公司何時代還,而王淑芳有時承諾“来日诰日到賬”,但卻“嫡復嫡”。

依照王淑芳的說法,這輪失約,缘由之一是該公司今朝最大的本錢就是付出會員分紅、貸款利錢,“會員賺錢了,公司虧損了,應該赶早轉型,運用新的模式”。

“我是承上天之命挽救世界的人,否则也不會發明如斯偉大的技術。您幫我其實就是幫助全球無數個跟您一樣蒙受疾病朽迈之苦的人,上天會回報您的。”8月上旬的微信谈天裡,王淑芳請某購買者再替公司續一個月的貸款,又向一些人許諾新的投資一周後會陸續到賬,“確定的小投資就有1.5億”“後面大投資還不算”。

一些購買者決定再賭一把,另外一些購買者則再也不九州娛樂,信赖新元公司,開始盤算賣房還債。

袁麗敏找到了衡宇中介,當她准備以930萬元脱手時,卻驚訝地發現:屋子在本年3月就被過戶給了一家服裝公司,成交價是700萬元。這比衡宇中介裡的同小區、同時段售價,大約低了100萬元。

“本年3月,一年告貸期還沒滿,我也沒欠一分錢利錢,怎麼就被過戶了?”袁麗敏震驚地發現,衡宇買賣合同顯示,賣房是本身拜托一位王姓男人進行的,“我底子不認識他。并且,現在還沒人來收房,余下的房款我也沒拿到”。

她想起了在公証處簽署的一系列文書。她稱,幾經交涉,她第一次拿到了這些文書,此中有多份拜托合同,拜托范圍就包含“簽訂衡宇買賣合同、辦理產權過戶等一切手續”。

蹊蹺之處不止這些。盡管被催交滯納金,但告貸合同上並沒有約定滯納金的數額﹔告貸合同還被公証了具备強制執行力,也就是可不經起訴即能申請強制執行。最關鍵的是,在公証處保存的告貸合同上,出借人姓高,告貸刻日隻有3個月﹔但《溢價回購合同》載明,還款賬號是另外一個人,告貸刻日是一年。

袁麗敏覺得這不成思議:合同是客岁10月簽的,若真是告貸3個月,為何到了本年七八月本身還在被催交利錢?更何況,既然新元公司答應一年內回購產品、代還本息,按常理,告貸刻日也應該對應著是一年。

一位律師告訴記者,出借人與還款轉賬賬號纷歧,且未在告貸合同注明,這風險極大,因為放貸者可能以此為由,主張告貸人底子沒有還款。而告貸合同的告貸刻日短於《溢價回購合同》,若告貸人真的沒拿到告貸合同,极可能導致“白叟以為告貸還沒到期,但法令上已經違約”。

眾多購買者及家屬涌向了各家公証處。多名家屬擔心的是,雖然公証處筆錄顯示已依法告诉白叟相關公証事項的法令意義、可能產生的法令後果,但實際上,白叟可能還是不大白本身的簽字象征著什麼。

一位白叟家屬向記者供给了近日與北京市朴直公証處某公証員的對話錄音。錄音顯示,家屬問公証員當時是不是看了合同,對方直言“沒看懂”,“沒需要再看,看也看不懂”。

“沒看懂都敢蓋公章啊?”家屬質疑:沒看懂,又怎麼能依法向白叟告诉法令意義和後果呢?

事實上,朴直公証處在類似案件中的做法已被處理。中國青年報7月28日報道《他們為何遭受“以房養老”騙局》以後,該公証處被停業整頓,有關部門隨即規定,60歲以上白叟辦理賦予強制執行力公証的時候,必要兒女陪伴。

王淑芳與多名購買者的對話顯示,新規也正中新元公司模式的關键,公司本年8月想引入新的老年購買者資金,更難了。

部門討債者強行住入白叟家中

這樁危險買賣在8月31日告一段落。多名購買者告訴記者,當晚,他們看到一些放貸者來到新元公司的會所,與該公司發生了糾紛。晚上10點日本面霜,摆布,差人將王淑芳帶走。

第二天,警方以涉嫌不法吸取公眾存款對王淑芳立案偵查。官方人士流露,這只是今朝的案由,隨著偵查、移送審查起訴,其涉嫌罪名“有可能改為詐騙”。

在一些購買者看來,這或許是個聯合詐騙的“局”:新元公司負責攬客,放貸者負責與公証處一些人員通同簽訂合同,還有人負責逼白叟賣房或憑拜托手續賣房。一位白叟認為,“這不是平凡的集資,是專業人士設計的,是流水作業式地侵蝕房產。”

王淑芳的代辦署理律師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回應稱,她代王淑芳报歉,不過,由於沒看過具體協議,她不敢妄自推斷誰和誰是一伙兒的,但无论大師怎麼想,當務之急是要讓他們採取正當辦法,保護本身的长处,“若是之前寫過全權授權,(可以)馬上到公証處從新寫一份聲明,撤銷從前的拜托,请求過戶屋子必須本人到場﹔若是對小貸公司的合同有異議,可以上法院起訴,(試著)请求撤銷合同”。

問及王淑芳對今朝的涉嫌罪名有何见解,代辦署理律師說,王淑芳的設法是,本來認為本身的產品經營得好,也有益潤可圖,是以但愿通過好的產品帶動大師,且收款不是面向社會的不特定人,而是面向會員。最終定性還須有關部門審計、評估。

該律師稱,王淑芳在會見時強調產品已有一些投資人,但愿律師能去談判,而王淑芳也願出讓股分,讓投資人把業務從新做起來,減少大師損失。

該律師稱,她近日兩次與來京出差的投資人約見面,對方因行程缘由沒能联系。

今朝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但對於購買者,特别是老年購買者來說,從天而降的數百萬元債務,已將其糊口徹底打亂。

據他們不彻底統計,今朝最少有6名白叟的房產,被不認識的受托人寂静過戶了。另外一些白叟不能不開始考慮賣房還債,但又擔心,賣房以後,本身能住哪裡,戶口落到何處,孫子又可以在哪裡上學。

張秋萍的經歷更慘一些。她說,屋子還沒被過戶,但10月上旬起,討債者強行住進了她的家中。她拍攝的視頻顯示,對方時不時请求其還錢,有時,他還光著膀子在家中行走。

很多購買者也反應遭到討債者分歧水平的騷擾。不過,各派出所的處理法子並不不异:有的稱這是經濟糾紛,出警後叮囑“不要打斗”就走了﹔有的差人則會打電話告诉討債者,稱討債應通過起訴等正當途徑,不克不及威脅、謾罵或長期賴在家裡。

“有的處警欠妥當。”曾處理債務糾紛的廣東揚權律師事務所律師肖剛認為,一些差人沒深刻领會情況,僅將其當作平凡經濟糾紛,沒考慮到事变已刑事立案,“應該匯總線索,向上級匯報,不是說管好面前本身這攤事兒便可以了”。

他說,這類事務凡是包括兩個法令關系,一是債務關系,另外一個是討債者住在家中不走等情景,擾亂白叟的安寧。但他感触,這多是個難解的局:即便差人將討債者帶離,但以後,討債者還是會再來。

领會案情的警方人士坦言,從法令上看,很多債務關系今朝還是建立的,警方不克不及沒依據地處理放貸者﹔而若想創建公安、公証聯合處理此事的機制,還需更高層面的協調。

此前,北京市朴直公証處已被通報“一段時期以來內部辦理不善、出現公証質量問題”,公証處主任本年8月被免職、調離。有關部門還排查了該公証處2015年以來辦理的触及60歲以上老年人的強制執行公証和拜托公証。

調查結果顯示,中國青年報本年7月報道的廣姓男人“以房養老”騙局中,共25戶進行了拜托公証,在發起投訴的10戶當事人中,有8戶公証書未發現明顯違反《公証法》的情景,但在辦証流程、告诉、送達等環節上有瑕疵。

輿論漩渦現在轉到了新元公司身上。在亮馬河畔,公司的會所大門已被警方貼上封條,門上“新元會”三個大字被揭下,而一塊黑布,遮住了那塊曾讓白叟們信赖的公司LOGO。

(文中張秋萍、趙哲雲、袁麗敏為假名)(記者 盧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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