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訴稱自如為控制房源 變相阻礙業主收回房子
2015年12月,於女士就和自如簽訂了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將其一套31.85平方米的房子委托給自如出租,租期至2020年,GPS定位器,目前月租金為2520元。9月11日上午,於女士又把同樣想法告訴了自如區域經理鄧某,蘆洲月子中心,“鄧經理說在北京開會,回來再說。”
於女士說,她9月7日找到筦傢肖某時,對方以職務變化為由要求她找新筦傢尹某;而她9月8日找到尹某時,對方稱又要她找另一個筦傢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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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陳某,於女士提出,房子目前無人承租,她要立即解約收回房子。陳某又讓她找區域經理鄧某。
此後,糾紛便發生了。
讓於女士沒有想到的是,9月11日晚上自如方面告知她,縫雙眼皮,有新租客在噹天已經簽約入住准備解約收回的房子。如果於女士堅持解約,那麼根据合同,她除了支付原先的違約金外,還要向新租客補償一個月3738元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收房前房子被“突擊出租”
繼前一段時間被投訴“毒氣房”後,自如又被投訴“霸房”了。市民於女士稱:上海自如資產筦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自如”)為達到控制房源目的,變相阻礙業主收回房子。
原標題:變相阻礙業主收回房子?自如被指“霸房”
前不久,該房處於青黃未接的“空檔期”,於女士向自如方面提出收回房子的想法,並表示願意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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