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賣二手房,大部分人為了省事,會通過中介進行交易。不過這一不小心,省心就有可能變鬧心,南寧的李女士就是如此。先前,李女士通過中介購買了一套房子,說好房子是“滿五唯一”免個稅。可李女士最後發現,這房子的賣傢名下還有其他房產,得要交個稅,這是怎麼回事呢?
今年7月,南寧市民李女士通過優居房產中介看上了鳳嶺春天的一套房子。中介告訴李女士,台中民宿,這套房子屬於“滿五唯一”,也就是房產証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房子,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7月15日,買傢、賣傢和中介一起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及居間合同。
南寧市民李女士:我把首付款33萬,已經付給了賣傢,中介費付了1.7萬。
8月下旬,李女士跟賣傢一起到房產侷辦理過戶手續的時候卻被告知,賣方傢庭名下有兩套房,需要繳納1萬元個人所得稅。 ,客製化手工馬卡龍;
南寧市民李女士:是中介的不專業、疏忽,才導緻了出現了這個個稅的問題。
這首付款交了,因為個稅問題遲遲沒法過戶,李女士特別著急。9月18日,記者跟隨李女士一起來到了優居房產中介藍山上城分店,主辦的業務員告訴記者,他們正在跟賣方業主商量個稅分擔方案,這兩天會給買方答復,也會儘快配合買方完成房屋過戶手續。
優居房產業務員:現在產生了這個個稅我們在努力的協調中,這個費用讓買傢出也是不可能的,買傢這邊也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律師表示,中介收取中介費,有責任和義務核實房屋信息的真實性,而賣傢在買賣合同上簽字,對出售房屋的真實性也承擔一定責任,如果協商不成,買傢可以先交個稅過戶,之後再起訴中介和賣傢進行追償,汽車借款。
在這裏,我們也提醒廣大購買二手房的市民,購買二手房通常需要提前繳納一大筆的定金和首付款,辦理買賣過戶貸款等手續也相對復雜,那麼在簽訂合同之前,不能聽中介的一面之詞和口頭承諾,一定要親自多方合適買賣房屋的真實情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
|